无偿转让公司股权纠纷调解协议书
一、协议背景<
.jpg)
本调解协议书由甲方(以下简称甲方)与乙方(以下简称乙方)就甲方将其持有的丙公司(以下简称丙公司)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的纠纷事项,经双方友好协商,并在上海加喜财税公司(以下简称调解机构)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,特订立本协议。
二、纠纷事实
1. 甲方为丙公司的股东,持有丙公司30%的股权。
2. 乙方有意向收购甲方持有的丙公司股权,双方经协商一致,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丙公司30%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。
3.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,双方因部分条款未能达成一致,导致股权转让事宜陷入僵局。
4. 双方同意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,以期解决纠纷。
三、调解结果
1. 甲方同意将丙公司30%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。
2. 股权转让完成后,乙方成为丙公司的股东,享有丙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。
3. 甲方不再参与丙公司的经营管理,乙方有权自行决定丙公司的经营策略。
4. 双方同意,股权转让完成后,甲方不再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。
四、履行方式
1.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,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。
2. 甲方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,向丙公司董事会提交股权转让决议,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。
3. 双方应积极配合丙公司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。
五、违约责任
1.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,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股权转让款的10%。
2.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股权转让手续,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股权转让款的10%。
3.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六、争议解决
1. 本协议的签订、效力、解释、履行、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2.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七、其他
1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2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。
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无偿转让公司股权纠纷调解协议书服务见解
上海加喜财税公司作为专业的公司转让平台,深知无偿转让公司股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。我们提供的调解服务旨在帮助双方当事人快速、公正地解决纠纷,确保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。我们认为,在签订无偿转让公司股权协议时,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避免因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。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,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。通过调解服务,我们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、专业的解决方案,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。